根据您提供的信息,如果每天200的出差补助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扣除的,那么应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,工资、薪金所得,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。其中,对于出差补助这一项收入,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纳税。因此,如果您所获得的出差补助符合上述条件,并且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扣除,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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